聆訊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天決定,批准香港教育學院事件的調查委員會,延後呈交調查報告,至6月20日或之前。
委員會今年2月15日獲委任成立時,按要求須在4個月內,即6月14日前完成調查,並向行政長官呈交調查報告。
委員會今天開始聆聽委員會代表律師及各方代表律師的口頭陳詞,預計明天結束。因此,委員會要求延後提交報告,以便有足夠時間擬備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