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助理處長(政策支援及策略規劃)方毅今天表示,至今共有55,000名工人受惠於「工資保障運動」,佔全港19萬名清潔工人及保安員約3成。
方毅表示,理解殘障人士團體關注到「工資保障運動」或會影響他們的就業情況,因此,勞工處決定作出特別安排。
社會福利署認可營辦受資助殘障人士康復服務的福利機構或其附屬機構,若聘用因殘障而生產力較低的人士,有關僱員的工資水平可免受「工資保障運動」的規範。
過去3年的統計數字顯示,本地清潔工人及保安員的平均工資水平有上升趨勢。去年12月,一般清潔工的平均時薪和月薪,分別是24.4元和5,073元,保安員的平均時薪介乎23.7 - 30.5元不等,平均月薪則介乎6,343 - 6,941元不等。
方毅指出,777間參與機構合共直接或間接聘用13,900名清潔工人和11,400名保安員;連同約30,000名受聘於政府及公營機構的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同業工人,共約55,300人受惠於「工資保障運動」,約佔全港19萬名清潔工人及保安員約3成。
有意參與「工資保障運動」的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可致電工資保障運動組專線2852 3815。
至今共有916間機構承諾支持「工資保障運動」,有關機構的名單,已上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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