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怡佳僱傭中心持牌人因曾協助安排短付工資給外籍家庭傭工,也涉及要求傭工接受短付工資及教唆她在求職時向僱主提供不實資料,勞工處處長認為該持牌人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決定吊銷其牌照。
勞工處表示,該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於1宗勞資審裁處的外籍家庭傭工索償個案中出任證人時,被發現所作供詞前後不符。
勞工處經調查後,發現有證據顯示該持牌人曾協助安排短付工資給有關的外籍家庭傭工,也涉及要求該傭工接受短付工資及教唆她在求職時向僱主提供不實資料;故勞工處處長決定吊銷其牌照。
職業介紹所經營者應向僱主就給予其僱員,包括外籍家庭傭工的僱傭條件提供正確意見,不應教唆僱主支付少於最低規定工資的薪金或法例規定的福利。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費用的投訴或查詢,可致電2852 3535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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