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屆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下周二(3月7日)正午12時截止提名。議會共有28個議席,分為3個類別。議會成員任期兩年,由2006年5月至2008年4月。
每間學校可提名1位在職常額檢定教員為候選人,包括校長。
任何常額檢定教員如獲60名同類學校的在職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提名,均可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
已獲批准加入香港教師中心成為團體會員的教育團體,也可提名候選人。
議會共有28個議席,分為3個類別,即教育團體提名類別(11席)、教師提名類別(14席)和教統局常任秘書長提名類別(3席)。
來屆議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由2006年5月至2008年4月。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的職權範圍,包括︰
•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人員操守的意見;
•擬訂應用準則,以界定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操守,並通過諮詢,使這套準則得到各個教育界別廣泛接受;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向教統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如欲查詢議會選舉事宜,請致電2562 0347,或致函香港北角百福道4號,香港教師中心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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