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今天(5月8日)提醒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須於5月17日前提交登記申請。
新登記選民須在正式選民登記冊7月發表後,才可在日後的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他們尚未可以在5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中投票。
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資格登記為選民。
已登記的選民無須重新登記,但其地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變更,須於6月29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
選民登記及更改資料的表格,可於選民登記網站下載;填妥的表格可郵寄到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0樓選舉事務處或傳真至2891 1180。
如申請人遞交表格後的14天內仍未收到選舉事務處的回覆,請致電熱線2891 1001查詢。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