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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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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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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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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登記五月十七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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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事務處今天(5月8日)提醒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須於5月17日前提交登記申請。

 

     新登記選民須在正式選民登記冊7月發表後,才可在日後的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他們尚未可以在5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中投票。

 

     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資格登記為選民。

 

     已登記的選民無須重新登記,但其地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變更,須於6月29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

 

     選民登記及更改資料的表格,可於選民登記網站下載;填妥的表格可郵寄到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0樓選舉事務處或傳真至2891 1180。

 

     如申請人遞交表格後的14天內仍未收到選舉事務處的回覆,請致電熱線2891 100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