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今天(3月5日)宣布,2010年立法會補選提名期由3月22日開始,至4月8日結束。補選公告和各選舉主任及助理選舉主任委任公告今天刊憲。
立法會5個地方選區各有1個議席空缺,如每個地方選區有超過1名候選人獲有效提名,該選區在5月16日(周日)舉行投票。
獲提名人士必須是年滿21歲的已登記選民,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在香港居住,並且是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獲提名人士必須獲得100名地方選區的已登記選民簽署同意提名,並在提名期內,親身向選舉主任提交填妥的提名表格及50,000元選舉按金。
有關表格在各區民政事務處,以及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舉事務處備索;查詢可致電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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