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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7日
粵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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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協議」為粵港合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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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儀式

歷史時刻:行政長官曾蔭權(左)與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在國家領導人見證下簽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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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天(4月7日)與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在北京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為粵港合作定位。

 

     協議的目標,包括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發揮香港服務業和廣東製造業優勢,促進區域人、貨、信息、資金等要素往來,構建區域環境和生態保護體系等。

 

先行先試毋須批准

 

     曾蔭權在簽署框架協議後向傳媒表示,協議是最重要的鑰匙。在粵港合作商討了十多年後,首次達到3個目標。

 

     他指出,第1是戰略目標。協議勾劃出香港能對國家作出的貢獻,以及如何提升兩地人民生活質素。協議並得到中央接受,使這重要政策盡量能被納入五「十二•五」規劃中。

 

     第2是制度化。協議首次進行分工、互補,並制度化地說明兩地在各項範疇如何定期見面、合作及落實。第3是靈活性。在框架協議下,很多香港及廣東要「先行先試」的措施均可進行,毋須再待中央批准。

 

爭取粵企來港發債

 

     框架協議是首份由國務院批准就粵港合作所簽訂的綱領文件,訂下每年重點工作,為粵港合作提供平台,因應每年的合作發展情況更新內容,並把《規劃綱要》的宏觀政策轉化為有利粵港發展的具體措施,並為�取將政策納入「十二•五」規劃奠定基礎。

 

     粵港雙方在多個範疇訂下今年重點工作,包括繼續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並適時擴大參與試點的地區、銀行和企業範圍,支持粵港金融機構跨境互設分支機構等。

 

     在《粵港金融合作專責小組》框架下,來年的重點工作包括研究具體方案,以先行先試方式,爭取廣東省企業來港,透過銀行融資和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以及鼓勵更多廣東省企業來香港上市。

 

支持港資轉型升級

 

     在製造業和服務業方面,支持港資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支援港資企業拓展內地市場、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服務業開放在廣東「先行先試」政策等措施。兩地今年處理在廣東省落實《安排》及「先行先試」時遇到的問題,加強與廣東省司法機關及法律專業團體的聯繫。

 

     在促進區域人、貨、信息、資金上,兩地會在今年抓緊落實港珠澳大橋、繼續研究規劃深港西部快速軌道,以及推動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爭取在2015年完成。

 

加強空氣污染研究

 

     在保護環境和生態方面,兩地爭取今年完成2011 - 20年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污染物管理計劃的研究,加強對光化學煙霧及灰霾天氣與大氣質量關係的合作研究,並率先在香港、廣州、深圳等大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引入電動車,並實施清潔生產夥伴計劃。

 

     具體的教育政策包括探支持香港名牌高校在珠三角地區,與內地教育機構試行合作,設立高等教育機構,並建立粵港聯合產學研合作基地,支持兩地高校共同承擔國家和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

 

     框架協議支持粵港兩地聯同澳門,繼續全力推進現正編製的「優質生活圈」和「基礎設施建設」兩項區域合作規劃。

 

     今天簽署儀式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由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國務委員劉延東,以及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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