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補選11月29日至12月12日接受提名,提名期今天(11月23日)刊憲。這次補選為7條鄉村選出6個原居民代表和1個居民代表;提名表格可從這裡下載,查詢可致電2152 1521。
參與原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必須是該原居鄉村的原居民,並已登記為該村的選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必須是該鄉村的居民,在緊接提名前的6年,一直在該村居住,並同時是該村的登記選民。
所有候選人必須是年滿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1條鄉村參選,並獲得最少5名該村已登記的選民提名。每名選民只可提名1位候選人。
候選人必須在12月12日下午5時或之前,親身向選舉主任,即所屬鄉村的民政事務專員,遞交提名表格。
若有超過1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同一條鄉村參選,該村將在2008年1月6日舉行投票。合資格的選民將收到投票通知書,列明投票日期、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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