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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16日
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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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主要官員可保留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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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出,根據《基本法》和香港法例,主要官員是可以保留政黨黨籍的;並強調,香港所有的選舉,包括行政長官的選舉,都是依法辦事,也有安排保障每名選民的投票是保密的。

 

     他表示,香港的選舉一向都是公平、公開、公正、依法辦事和廉潔的,第3任行政長官的選舉,也會維持這種安排。

 

     林瑞麟今天向傳媒表示,根據《基本法》和香港法例,主要官員可以保留政黨黨籍;唐英年在2002出任工商科技局局長時,便保留了自由黨的黨籍。

 

     他說,應該開放主要官員和將來的副局長及局長助理,立法會和區議會若有空間,也應增加議席,讓更多有志的人士可以參政,為市民服務。

 

     林瑞麟相信,第3任行政長官需要更廣納賢能,使政府有更多人才,充分反映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來制訂政策。

 

     談到第3任行政長官選舉時,林瑞麟指出,香港所有的選舉,包括行政長官的選舉,都是依法辦事,也有安排保障每名選民的投票是保密的。

 

     他表示,所有選委會委員,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斷,決定支持或提名任何候選人;並重申,香港的選舉向來都是公平、公開、公正、依法辦事和廉潔的,第3任行政長官的選舉,也將維持這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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