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高靜芝為財務匯報局主席,並委任鄭慕智、狄勤思、Martin Hadaway、甘博文、梁劉柔芬、莫偉龍,以及徐林倩麗,擔任財務匯報局成員。
各人任期3年,明天(12月1日)起生效;有關任命明天刊憲。
馬時亨今天表示,成立財務匯報局,是加強規管本港會計專業和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措施,可令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更加鞏固。
財務匯報局負責調查香港上市公司的審計不當行為和會計違規事宜。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該局最多由11名成員組成,包括兩名當然成員及其他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
《財務匯報局條例》規定,財務匯報局的大部分成員,包括非執行主席,均須為「業外人士」,即非會計師。
財務匯報局預計明年年初開始運作,並已展開行政總裁的公開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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