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個村代表空缺9月7日(周四)起至9月20日接受補選的候選人提名。這次補選為9條鄉村選出5個原居民代表和4個居民代表。
參與原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必須是該原居鄉村的原居民,並已登記為該村的選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必須是該鄉村的居民,並在緊接提名前的6年,一直在該村居住,並須同時是該村的登記選民。
所有候選人必須是年滿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1條鄉村參選,並獲得最少5名該村已登記的選民提名。每名選民只可提名1位候選人。
提名表格在全港各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和民政事務總署派發,或從村代表選舉網頁下載。
候選人必須在9月20日下午5時或之前,親身向選舉主任(即所屬鄉村的民政事務專員)呈交提名表格。
若有超過1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同一鄉村參選,便在10月15日舉行投票。合資格的選民將收到投票通知書,列明投票日期、時間及地點。查詢請電215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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