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表示,仔細研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對「西灣河土地發展項目」的報告書後,3個月內向立法會作出回應。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表示,行政長官委任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下月發表報告,在了解報告內容後,才決定跟進事項;目前決定是否對梁展文進行紀律研訊,是言之尚早。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表示,由於事件中的建築事務監督梁展文,已獲高等法院批予許可,就審計署署長的審計報告內某些內容申請司法覆核,而有關申請已進入司法程序,並待排期聆訊,故暫不宜評論賬委會報告在這方面的建議。
針對報告書批評政府在西灣河嘉亨灣發展項目的處理手法,房屋及規劃地政局今天就報告書作出回應時表示,現行的處理土地及物業發展機制沿用已久,行之有效,其運作基本上是健全的。
該局指出,報告書所關注的事件發生在2001年;而過去數年,已採取措施,務求完善有關制度。
有關措施包括制訂更清晰的指引,闡明建築事務監督如何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第23(3)(b)條行使酌情權;修訂有關規例,說明公共交通總站在一般情況應計入總樓面面積內。
屋宇署也已規定,地政總署向屋宇署徵詢出售土地、換地或更改地契而涉及地盤分類的意見時,均只由建築事務監督出任主席的會議作決定。
如發現地盤分類有不明確的法律事項,屋宇署須徵求律政司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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