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4季,共有620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其中90%獲提供全部或部分資料,共有5宗要求被拒。
民政事務局公布,去年第4季,共有620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其中546宗獲提供全部所需資料、11宗獲提供部分所需資料,共佔總申索要求的90%。
季內只有5宗要求被拒、34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而16宗涉及的有關政策局或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
自《公開資料守則》1995年3月推行以來,共有19,247宗索取資料的要求,其中約87.6%獲提供全部所需資料、2%獲提供部分所需資料;只有378宗要求被拒。
期間共有644宗個案涉及的有關政策局或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而由申請人撤回要求的申請共848宗。
截至去年12月31日,有關政策局或部門仍在處理的個案共6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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