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今年3 - 5月期間,陸續調整多項政府收費,估計落實新收費後的首年,政府收入減少約550萬元。
《2006年應課稅品(費用調整)規例》、《2006年稅務條例(修訂附表5及11 - 費用調整)令》及《2006年商業登記(調低費用)規例》今天刊登憲報,分別修訂若干牌照及服務的費用。新收費在今年3 - 5月期間生效。
大部分建議調整的收費,最近1次修訂為2000年8月,若按本年度價格計算,只收回3 - 94%的成本。
財庫局表示,這次收費調整將把有關收費調高7 - 20%,期望在1 - 7年內,達到全部收回成本的水平。
與此同時,稅務局一些服務的4項收費,則一次過下調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
政府已在去年6月6日就有關收費調整的建議,徵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委員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