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促進組專員�志高表示,公私營機構合作項目成功與否,取決於其能否提供具成本效益和更高質素的服務。
他昨天出席公私營機構合作研討會時說,公私營機構合作模式,可應用於不同類型公共服務,而香港可以借鏡英國的經驗,但也必須從中汲取教訓、靈活運用。
由效率促進組主辦的公私營機構合作研討會,5月31日及6月1日在香港中央圖書館舉行,每天均有超過100名來自多個政府決策局及部門的首長級及高級專業職系人士參加。
研討會由今年4月前赴英國考察公私營機構合作的政府人員主講,介紹考察期間的所見所聞,以及與當地政府人員、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使用者討論公私營機構合作的經驗。
效率促進組也邀請約50名來自領事館、商會及專業團體的代表、學者、管理顧問、律師,以及銀行和公營機構的行政人員出席研討會,在討論環節分享意見及經驗。
公私營機構合作是長遠而規模龐大的合約安排,讓公營部門與私營機構在落實計劃時,作出不同程度的參與及分擔不同責任,互補長短,為公眾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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