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自1997年7月1日起至今年4月30日止,入境事務處共收到4,372份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
其中3,999份申請已審核完畢,獲准加入中國國籍的共3,786份,佔已完成審核數目的95%。
李少光今天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馬力的提問時說,在4,372份申請中,以印尼籍的申請人最多,共1,735人;其他包括巴基斯坦籍(833人)、印度籍(552人)、越南籍(547人)等人士。
成功獲准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人中,估計以該4個國籍的人士最多。
李少光指出,入境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規定,處理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
對每份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一般的考慮因素,包括:
•是否為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公民的近親屬;
•是否享有香港居留權;
•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
•家庭的主要成員是否在香港;
•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申請人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
•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
•是否有良好品行及精神健全;
•是否有足夠的中文程度;
•是否將會在獲得批准加入中國國籍後繼續在香港居住;
•是否有其他正當理由,支持申請人申請加入中國國籍。
李少光表示,入境處將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決定是否批准個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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