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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選票: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向新聞界展示行政長官選舉的選票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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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新的《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指引適用於即將及以後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
即將選舉的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由6月3日起至6月16日。若有超過1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便在7月10日舉行投票。
朱芬齡任選舉主任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朱芬齡,已獲委任為今次選舉的選舉主任。有關行政長官選舉提名及委任選舉主任的公告,已於今天刊憲。
選管會主席胡國興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獲提名的候選人,必須取得至少1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簽署提名表格,表示同意提名。
獲提名人士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40歲或以上、沒有外國居留權,並在投票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
獲提名人士必須把填妥的提名表格,親自送交選舉主任。選舉主任辦事處設於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朱芬齡在該辦事處接受候選人遞交表格。
活動不得涉及公帑
談到問責制下委任的主要官員,可否參與選舉活動時,胡國興表示,問責官員是政治任命的,可屬於某些政治團體或與某些政治團體有聯繫;並必須遵守《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
就行政長官選舉而言,問責官員不應動用公共資源進行與選舉有關的活動,並應審慎行事,確保參與這些活動與政府事務或其本身的職務之間,不會產生或可能產生利益衝突。
選管會已於4月發出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的建議,並完成為期兩周的公開諮詢。在參考過收到的15份書面及兩份口頭意見後,選管會今天發出正式指引。
胡國興指出,正式指引與4月發出的建議指引,沒有重大分別。
網站載有選舉資料
他呼籲有意參選的人士,在遞交提名表格或進行競選活動前,應先詳細閱讀指引。
候選人,包括已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士(不論是否已遞交提名表格者),以及他們的代表,可就這套選舉活動指引的詮譯及實施,書面向選管會查詢。
新指引適用於所有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而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指引全文,以及選舉的其他資料,已上載選舉網頁,供市民瀏覽;一般查詢,可致電2891 1001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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