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天公布,共委任77名太平紳士,這是回歸後第7次太平紳士委任;名單今天刊登憲報。
其中52人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3(1)(b)條獲委任,一般稱為非官守太平紳士;25人根據該條例第3(1)(a)條獲委任,一般稱為官守太平紳士。這些委任由今天起生效。
太平紳士的主要職能是巡視監獄、羈留中心及其他院所,以確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沒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權利。
太平紳士也需要按行政長官指示執行其他職責,如進行專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