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委任廉政公署6個事宜委員會非官方成員,由2004年1月1日起生效,任期1 - 2年不等。
政府宣布,委任廖長城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主席、錢果豐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鄭慕智擔任廉署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
此外,周淑嫻及黃美春新獲委任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張宇人及李華明則再獲委任為該委員會成員。
單仲偕及王冬勝獲再度委任為廉政公署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成員;鄭維新則新獲委任為該會成員。
鄭慕智新獲委任為廉政公署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並以該委員會主席身份出任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成員。
陳炳煥及羅乃萱再度獲委任為廉政公署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成員。陳記�、陳小玲及謝國生則新獲委任為該會成員。
除錢果豐任期為1年外,其他成員及主席的任期均為兩年。委任詳情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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