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今天發表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實施一年後報告》說,推行問責制的整體方向是正確的;不過,在過去一年運作未能完全暢順。
報告指出,政府將從過去一年的事件中汲取經驗,力求改善;並將更好地掌握民意,和與市民溝通的機制,加強與市民和立法會的溝通,確保所釐訂的政策更緊貼市民訴求。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總結過去一年實踐的經驗,主要官員制度有三點積極意義:
第一,以後香港的各任行政長官,必須提名委任一批與他政見相近,願意共同面對香港社會和共同承擔的主要官員。
這批主要官員要負起管治地方的政治責任,積極面對社會的訴求和迅速回應市民的需要。
第二,透過委任一批常任秘書長,問責制保留了公務員常任、專業和政治中立的優良傳統。長遠而言,對香港的行政架構能發揮積極的穩定作用。
第三,每有重大政治事件發生,例如過去一年的「細價股事件」、「買車事件」和《基本法》第23條立法等,行政長官可審時度勢,決定有關主要官員應該被批評、向公眾致歉或離職。現有的制度是容許行政長官就每一件事件作出他的判斷。
報告表示,7月1日的遊行清楚告訴政府,市民對政府施政有不滿的地方,與市民的期望有距離。
行政長官昨天表示,政府將定期與各政黨、各主要界別、傳媒及輿論領袖等進行會面。
政府將透過不同方式,保持與市民的緊密接觸;並會設法積極開放議政渠道,為眾多的諮詢及法定委員會及機構,注入具專業知識及有心人士,他們可以透過這些安排,制度化的有效途徑,對政府的施政作積極的貢獻。
林瑞麟說,雖然問責制的實施並非完全暢順,但在回應社會的訴求和需要方面,確實比以前變通了、果斷了、行動也快了,例如在「沙士」疫後重建經濟118億元的方案是在數個周內構思的。
至於梁錦松和葉劉淑儀日前分別辭去財政司司長和保安局局長職位。林瑞麟說,這反映在問責制下,主要官員可因應情況,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辭,讓行政長官可因應時局的變化作出決定,重組管治班子,重建市民對政府的信心。
去年在討論問責制的過程中,政府承諾在12個月內,將節省足夠的開支,使實施問責制不涉及任何額外開支。
透過各項架構重組和其他精簡及節省開支計劃,已確定可節省111,158,000元。
僅是從刪減首長級職位所節省的46,398,000元,已超過問責制去年實施時所涉及的42,228,000元。
政府在去年承諾檢討主要官員利益申報制度,這項工作也已完成。
主要官員現須就他們所擁有的房地產物業,提供更多的資料,讓公眾查閱;也會披露他們作為董事、股東及其他身份而持有權益的私人公司的業務性質,不管是本地註冊公司或離岸公司。
有關財政司司長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職責的分工,政府已於6月27日作出有關公布,清楚界定兩者之間的角色和職責。
至於其他的檢討,包括法定及諮詢組織的檢討、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的法定權力的檢討,以及第三屆行政長官的薪酬檢討,適當時候將向立法會交代。
政制事務局已把「主要官員問責制實施一年後報告」,提交立法會以便在7月21日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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