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尊敬的李飛主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各位嘉賓、各位同事:
大家好!歡迎各位出席今日由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主辦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周年《基本法》研討會」。首先,我非常感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先生親臨香港,作為這次研討會的主講嘉賓。我亦十分多謝稍後主持對談環節的陳智思議員,以及四位嘉賓講者,分別是李明逵先生、林順潮醫生、彭浩賢先生,以及劉鳴煒先生。
我曾經以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身分擔任了四年多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的主席,深深感受來自法律界、教育界、商界、青年團體的委員對加強宣傳《基本法》的熱誠,並為此做了大量工作,目的是讓社會各界透過加深對於《基本法》的認識,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和原則,確保香港繁榮穩定。
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我們在慶祝「一國兩制」成功落實的同時,亦應該深化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對於根據國家憲法制定的《基本法》的認識,並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辦事。正如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7月1日在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所說,我們必須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明白「一國」是根,「一國」是本;根深才能葉茂,而本固才能枝榮。近年香港社會出現了小部分人抗拒「一國」,將「一國」和「兩制」放在對立面,實在令人痛心。
「一國兩制」是一個整全的概念。建基於「一國」,我們才能夠擁有「兩制」。倚仗「一國之利」,我們享受着「兩制之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可以維持國際商貿社會熟悉的普通法傳統,成為國家大大小小城市中唯一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地方;香港繼續保持兩文三語的優勢;香港使用港元,內地使用人民幣,兩種貨幣在「一國」之內並存,促成了香港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這些「兩制之便」令香港在國際商貿範疇保持強大競爭力。同時,《基本法》亦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例如信仰自由、通訊自由、出入境自由等。
去年8月我獲邀出席第13屆《基本法》大使培訓計劃下的《基本法》青年高峰會,我在致辭時首先表明我不是《基本法》專家,亦不是法律界人士。我只能以一個用《基本法》的官員身分,即我當時形容的 practitioner,和青年朋友談《基本法》。事實上,雖然《基本法》已經頒布了超過27年,在香港特區已經實施超過20年,但在實踐過程中仍然出現新的觀點、新的爭議。對我本人來說,今日作為行政長官,我對《基本法》內有關行政長官的條文又有了新的體會,有時真有些「書到用時方恨少,事非經過不知難」的感覺。
有見及此,特區政府有責任加深各界,特別是年輕人,對於《基本法》的認識。我在上月發表任內的首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教育局會採取多元化策略,強化《基本法》教育,並幫助學生多認識自己國家的歷史、文化、經濟、科技、政治體制和法律等各方面發展;而公務員事務局會着手建設一所全新的公務員學院,加強公務員培訓,包括加深公務員對於國家發展和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認識。我很高興這些相關的工作已經陸續展開。
今天的研討會,我們邀請到《基本法》的專家,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李飛主任作主題演講,肯定讓我們獲益良多。而李飛主任會和我們講解在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下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和使命,在香港回歸20周年,承先啟後,繼往開來之際,就更加貼切。今日出席的其他講者嘉賓,全部都是重量級人物,我非常期待他們的分享,亦相信他們的經驗可以加深在座各位對於《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認識。
最後,我感謝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籌備今日這個研討會。在此,我祝願研討會圓滿成功。多謝大家。
(以上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1月16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周年《基本法》研討會」致辭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