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基本法 發揮一國兩制優勢
2017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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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
委員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各位領導、各位嘉賓︰今天,我們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紀念座談會,我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參與《基本法》起草和諮詢工作的委員、中央官員、秘書處人員,和其他各界人士所作的貢獻,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經過20年的實踐,我想談談對《基本法》在四個方面的體會:權威性、全面性、務實性和生命力。
權威性方面:《基本法》是根據國家憲法訂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法律,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全國上下,包括香港,都有責任認真和全面地遵守和落實《基本法》。《基本法》的權威性,也體現在它嚴謹和細緻的起草過程中:歷時將近五年,在香港廣泛地徵求意見,吸納了社會各界別和各階層的意見,而且先後兩次就《徵求意見稿》和《草案》進行了全面和深入的諮詢。
全面性方面:《基本法》不僅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針以法律形式訂明,而且在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以及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民生、居民的權利和義務等各方面,都有具體的規定,因此《基本法》是一份完整和全面的憲制文件。
務實性方面:《基本法》的條文切合落實「一國兩制」的實際情況,務實性強。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實質性任命權。香港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並不是主權國家,因此香港的民主和民主選舉,只可以與一般的地方政府比較,而不可以和主權國家比較。在民主國家地方選舉產生的地方政府,沒有類似香港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全面的財政支配權,自治權較香港低。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由於中央的額外授權,所以中央保留了對行政長官當選人的任命權。這是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制度設計的例子之一。
生命力方面:《基本法》實施20年來,驗證了「一國兩制」的可行性和強大生命力。例如《基本法》第111條規定的「一個國家」、「兩種貨幣」,當年就有不少人擔心是否可行。事實證明,「一國兩幣」不但是可行的,更讓香港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中心,為人民幣的國際化、為國家的金融改革貢獻力量。
「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更體現在香港「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上。
我國是全世界發展最快的主要經濟體,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在「一國」下,香港更得到中央和內地省市的支持,因此相比外國城市,香港有明顯的「一國」優勢。我們能夠乘搭國家發展的快車,也能夠積極參與國家的重大發展策略,包括「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相比內地城市,香港與國際接軌,有「兩制」的優勢。《基本法》規定香港使用中英文為正式語文。在中央政府的授權下,香港可以自行處理對外事務。我們可以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或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簽訂貿易協定等等。這些都確定了香港作為國家最開放和最國際化城市的地位,可以成為連接國內外的「超級聯繫人」。
一個多星期前,國家舉辦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盛況空前,世界各地的政府、地方、企業達成了270多項具體成果,意義重大。今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這些國家發展的大戰略為全國,包括香港,帶來新的和龐大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契機:就是在恪守《基本法》的前提下,作出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充分發揮香港「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進一步推動香港和內地、包括香港和大灣區城市群的合作與共同發展。
在《基本法》下,香港實行不同於內地的制度,但我們完全可以在符合《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下,通過制度和機制創新,讓香港和內地能夠達成跨地區、跨制度的合作。香港和內地已經積累了這樣的經驗,例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滬港通」、「深港通」和不久前宣布的「債券通」等等。未來,香港會與內地城市研究在制度和機制上創新,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等生產和生活要素的流通。
香港可以在「一帶一路」和大灣區的建設中,發揮《基本法》賦予的「一國」之利,「兩制」之便,把外地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引進來」,也可以與內地企業一起「走出去」,攜手參與國際合作。香港的聯繫功能,現在已不限於金融、貿易、物流,也在於科技、專業服務、文化、教育、青年交流等方面。舉例來說,有200年歷史、每年選出諾貝爾獎的生理學及醫學獎的瑞典卡羅琳醫學院,就選擇在香港成立第一個海外研究中心。又比如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也是看準香港「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落戶香港,面向中國,香港作為能吸引國際人才和技術的創新中心,可以負責「從零到一」的工作;深圳作為產品原型的製造地,可以負責「從一到一百」的工作;珠江三角洲作為批量生產的基地,可以負責「從一百到一百萬」的工作。
香港與內地的協調發展、共同發展,不但能提升兩地的整體競爭力,更可向世界提供跨制度區域合作的新經驗,為「一國兩制」的實踐賦予新的意義。
委員長、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是對香港和國家最好的憲制安排。香港會繼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以及「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方針,用好「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掌握國家的發展機遇,推動自身的發展,也為國家的建設貢獻力量。
謝謝。
(以上是行政長官梁振英5月27日在北京出席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致辭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