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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
主席:
文件已列出工商方面各項新措施及持續措施,現在我重點介紹其中幾項。
(一)對外經貿關係
自由貿易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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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東盟於2014年7月展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進展順利,我們期望於今年會完成談判。
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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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經簽訂了17份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並分別與加拿大、巴林及緬甸完成了談判。我們正與加拿大磋商,盡快簽署投資協定,待巴林及緬甸方面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便會簽署該兩份投資協定。
在2016年,香港會繼續與俄羅斯、阿聯酋及智利談判投資協定,並計劃啟動與墨西哥的投資協定談判。
加強香港的對外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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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繼續協助港商開拓新興市場,包括中東、非洲、印度及拉丁美洲,促進貿易及投資,為整體經濟注入新動力。
現時我們共有11個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隨着世界經濟發展重心東移,香港有需要在亞洲地區增設辦事處,為香港業界拓展商機。我們早前已和印尼政府達成協議,在今年內將於雅加達設立第12個駐海外經貿辦,以加強與印尼和其他東盟國家的聯繫。
此外,隨着香港與韓國的貿易和其他往來日趨頻繁,特區政府亦計劃下一步在首爾設立另一個經貿辦,以加強香港與韓國的商貿和文化交流。
香港的專業服務業發展蓬勃,在多個領域擁有優秀的人才和豐富的國際經驗。隨着「一帶一路」的發展,沿線的新興經濟體對專業服務的需求將越見殷切,香港的專業服務也會受惠。我們計劃撥款兩億元,支援業界與沿帶沿路國家及其他境外地方(包括內地)的交流、推廣和合作。
(二)《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去年11月,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在CEPA框架下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將2014年雙方簽訂的《廣東協議》的開放措施適用範圍,基本上已擴展至內地全境,並優化部分開放措施,從而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
(三)投資推廣
我們會繼續鼓勵更多來自海外及內地的企業來港拓展業務。去年,投資推廣署共完成了375個外來的投資推廣項目。投資推廣署會繼續積極協助內地企業來港投資,並利用香港作為「走出去」的理想平台。我們亦會加強宣傳香港作為領先創業樞紐的地位,吸引更多初創企業來港開展業務。
(四)經濟發展委員會
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經委會成立至今已經召開了九次會議,討論了有關人才供求、知識產權貿易,和大嶼山規劃策略等與經濟發展有關的課題,轄下四個工作小組亦已就支援個別行業發展提出具體建議。
促進時裝業持續發展的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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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在2015至16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表示同意經委會的建議,會在未來三年(2016/17至2018/19年度),以先導形式推行一系列措施,推動時裝業的發展。有關時裝業發展措施的進度,與促進創意產業發展有關,所以我們會在2月2日舉行的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上再作闡述。
會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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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納了經委會轄下「會展及旅遊業工作小組」的建議,我們會待沙田至中環線會展站落成後,在會展站上蓋興建新的會議中心。香港貿易發展局應政府邀請,正就此進行初步設計工作。
(五)扶助香港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
我們會繼續推行總值十億元的「專項基金」,向香港企業及非分配利潤組織提供資助,協助香港企業通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內銷,促進內地業務發展。
政府駐內地辦事處會繼續在內地舉行「香港周」活動,協助港商推廣香港產品和服務。貿發局亦會繼續在內地不同城市拓展「香港設計廊」的網絡,為香港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提供展銷平台。
我們會繼續透過工貿署轄下的「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及「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等,協助中小企融資、拓展市場和提高整體競爭力。
我們在2015年7月17日已取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向「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和「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增撥15億元,並對兩項基金作出改善措施,以對中小企業提供更大力度的支援。
(六)知識產權
保障及善用知識產權,是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的關鍵所在,我們在這方面有三個工作重點:
第一,2013年成立,由我領導的「知識產權貿易工作小組」已經完成工作,並在去年3月發表報告,提出28項建議措施,以推動香港成為區內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政府亦已經接納工作小組報告,正與各方持份者積極落實措施,當中的重點工作包括:
*推行知識產權諮詢服務計劃,向中小企提供免費初步的知識產權諮詢服務;
*推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計劃及資助人力資源培訓活動;
*推動發展高度專門的知識產權中介服務(例如知識產權估值和盡職審查,以及知識產權仲裁及調解);以及
*推行宣傳和公眾教育活動。
第二,為實施「原授專利」制度,我們在去年11月向立法會提交《2015年專利(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條例草案。我們會積極協助,爭取早日通過條例草案。視乎立法和其他推行工作的進度,我們暫定最早在2017年引進「原授專利」制度。
第三,在版權方面,立法會正就《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辯論。我明白不同持份者對條例草案有不同的意見,但我必須指出,香港已經花了接近十年時間討論如何更新香港的版權制度。我們的競爭對手如新加坡和南韓,在版權法例方面早已超前我們。我希望議員仔細思量,是否要為了一些未經社會充分討論的修正案而偏聽,放棄現時條例草案可以立即帶給不同持份者的明文保障。我們會繼續努力,爭取盡快通過條例草案。
今次修例工作完成後,我們會計劃盡早開展新一輪檢討,處理持份者關注的議題,持續推進我們的版權制度,維持我們優良的投資及營商環境,加強我們在知識型經濟中的競爭力。多謝主席。
(以上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1月19日在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就施政報告工商事務方面的政策措施的開場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