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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改善措施 保障食水安全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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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代主席:

 

今日是2015/16立法年度的首次立法會會議,我們就要處理由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提出的動議,實在令人感到有點無奈。提出議案的范國威議員和何秀蘭議員都表達了他們對這次公共屋邨的食水含鉛超出世界衞生組織標準的關注,和對有關部門的批評,我想稍後發言的部分議員都會有類近的言論。我完全理解面對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的食水安全事件,議員有責任向官員提出質詢和監察政府的工作,而我們亦全面配合,例如在立法會暑假休會期間,我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同事出席了內務委員會的兩次特別會議,就事件的最新發展和跟進工作,向立法會作出綜合和全面的匯報。或者順便提一句,政府沒有暑假休會這回事,我們都是隨時候命來接受議員的質詢。我們接受批評,承認制度不足,亦有決心不斷作出改善,確保本港食水安全,但對於有議員在政府已採取全面徹查的情況下,仍然在今日提出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作出調查,我們認為並無這個必要。

 

政府一直高度關注食水含鉛事件,所以我完全不能夠同意或者接受何秀蘭議員剛才所說,政府一直想淡化這事件,又或者政府等到天怒民怨才做事,歎慢板。自7月10日傍晚房屋署公布啟晴邨一批食水樣本含鉛量不符合世衞《飲用水水質準則》後,我隨即於翌日,即7月11日,因為我們連周末都不放假,星期六早上召開跨部門高層會議,換句話說在15個小時內就已經統籌跟進工作。至今這個跨部門的機制已舉行了17次會議,我除了因外訪和稍為休假一星期沒有出席其中兩次會議之外,一直都是親自主持所有其他會議,和來自八個政策局、11個部門和醫院管理局的同事,檢視事態的發展,盡速推出多項措施。而協助處理今次事件的前線同事,更是不計其數。縱然不能說他們是不眠不休,但大家都努力工作、互相配合,充分發揮政府應有的團隊精神。

 

正如我在9月1日的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指出,我在事件發生的很早階段,已公開表示政府是本着三大原則處理今次事件,即公開透明,以人為本和全面徹查。事實證明,秉持這些基本原則,有效地防止政出多門,並大大減低了事件引起的不必要社會恐慌。

 

按着公開透明的原則,政府一直頻密地向傳媒及公眾交代事件的發展,一有新發現、新措施或新進展,我們就盡快公布,以實事求是的態度面對,讓受影響公共屋邨的居民知所應對,讓市民掌握最新的情況。由7月11日至今,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已舉行15次記者會,詳細解釋最新情況及回答記者提問,並發放41份新聞稿交代細節。相關官員,包括我本人,在出席公開場合時回應記者有關食水含鉛事件大約有60次。

 

今次食水含鉛事件最早於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公共屋邨發現,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一共有11個項目發現食水含鉛量超標,自8月28日以來已再無新的公屋項目發現超標,情況可說已經穩定下來。而我們亦已因應情況制訂了全面策略,就不同樓宇組別(包括公共屋邨、學校、福利設施、醫院及其他設施)按部就班地進行驗水工作。

 

議員都必定關心在食水含鉛事件中的責任誰屬的問題,因此我必須再次指出供水系統的建造、保養和維修是有明確責任和分工的。從水務署的主要管道接駁至樓宇地界接駁點為止的水管,由水務署負責;從樓宇地界接駁至樓宇內部的公用配水管,由發展商和代理人(一般為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委員會)負責;所有在單位/屋內喉管則由業主負責。因此,私營機構或市民,如關注屋邨/大廈食水的含鉛量,應委託認可化驗所進行抽取樣本及化驗。至於其他屬政府和房委會的設施,則分別由政府和房委會安排跟進工作。

 

今次事件對11個公屋項目內的29,000個住戶的日常生活上造成不便、以至居民對健康的憂慮,我們深感不安。因此,我們一直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推出應變和跟進措施。例如每當政府證實一個屋邨食水含鉛量超標後,房屋署和水務署就會馬上為受影響邨民即時提供樽裝水和臨時供水。房屋署、水務署和衞生署代表即晚於邨內出席居民大會,向居民報告最新情況和了解他們的關注。為了減少居民的不便,受影響屋邨的四個總承建商亦應房委會的要求,作出紓緩措施,包括從各屋邨天台接駁喉管至每一個樓層,以及為居民免費安裝獲得美國國家衞生基金會認證(NSF 53)可減低鉛含量的濾水器,並會在兩年內免費為住戶更換濾芯。另外,房委會會繼續與總承建商跟進更換喉管的工作。稍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會就跟進工作作出更詳細的交代。

 

此外,衞生署已設立電話熱線,為市民解答有關鉛對健康的影響並提供健康建議,亦為食水樣本超標的住戶,以及居住在受影響公共屋邨的三類較容易受影響的人士,即六歲以下兒童(在這方面我們於8月3日調整為實齡八歲以下的兒童)、孕婦及哺乳婦女安排預約血鉛檢測。署方亦為所有血鉛水平略高於正常的市民作評估和跟進的健康服務。稍後在總結發言的環節,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就這些檢驗和跟進工作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在學校方面,我們於9月1日宣布優先為全港近千間幼稚園驗水,並逐步為由政府出資興建並於2005年或以後落成約80間公營及直資學校進行驗水的工作(當中小學和提供住宿服務的特殊學校會獲優先處理),我們期望可於三個月內完成。我們已經完成310間幼稚園和14所學校(五所特殊學校和九間小學)的驗水工作,當中有三間幼稚園有取自固定熱水罉的樣本超標。當中一間幼稚園確定有關熱水罉只供職員食用,但不涉及孕婦和哺乳婦女。至於另外兩間幼稚園,教育局已聯絡衞生署為學生安排到醫院進行血鉛檢測,至今已有87個小朋友進行血鉛檢測,化驗結果顯示全部學生的血鉛水平正常。

 

在福利設施方面,我們由10月5日開始分階段安排約200個為六歲以下須長時間留在服務單位及飲用食水的兒童提供服務的社福單位驗水。至今已經完成九個社福單位的驗水工作,全部樣本均符合世衞標準。醫管局已就部分針對兒科病人的醫院驗水,而我們亦就四個政府宿舍驗水,所有樣本均符合世衞標準。

 

代主席,我們處理今次食水含鉛事件的第三個原則,是必須全面徹查,找出食水含鉛量超標的成因,檢視現行制度,對症下藥,推出可行的改善措施。就此,政府成立了三個小組及委員會,就不同範疇及環節進行調查。

 

(1)水務署於7月15日成立專責小組,包括政府以外的學者和專家,以及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專責小組於9月25日公布初步調查結果,確定食水含鉛量超標是因為錫焊接位含鉛,並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專責小組會爭取於10月底前提交調查報告。稍後,發展局局長會詳細交代專責小組的工作。

 

(2)房委會於7月24日成立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視公屋食水供應的品質檢驗及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於10月6日公布中期檢討結果,認為房委會就食水供應系統的品質控制有不足之處,而業界普遍對焊接物料含鉛的後果以至對食水質素影響認知不足。檢討委員會計劃於年底前向房委會提交最後報告。稍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會就此作出補充。

 

(3)按行政長官在7月17日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8月13日委任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除了確立公共租住房屋項目食水含鉛超標的成因外,亦包括檢討和評定香港食水現行的規管及監察制度是否適當,以及就香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議。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相當廣闊,涵蓋本港各類樓宇食水供應的現行制度的檢討,並就此提出建議。

 

調查委員會現正進行調查研訊,包括向相關政府部門就香港及公共租住房屋食水的情況以及現行監管食水水質的機制等事宜收集資料和文件。委員會曾於8月21日到水務署的濾水設施和政府化驗所進行視察,加深了解水質的測試及監控,以及檢驗食水和喉管樣本的過程和技術,亦於8月27日在報張刊登通告,請任何人士向委員會提供有關調查目標的資料及有關文件。委員會正收取和考慮其他與研訊有關的證據,並將於10月20日開始聆訊。聆訊一般會開放予公眾人士旁聽,委員會會在其網頁公布各項詳細安排,包括聆訊時間和證人等。

 

我必須強調,特別我聽了范國威議員說這些委員會全部是「自己人查自己人」,這是完成不正確的。調查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法定機關,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第86章)成立,可就事件進行獨立而全面的調查。委員會具備法定權力,強制有關人士作供及披露文件,亦可訊問經宣誓後的證人。同時,委員會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出任主席兼委員,以及前廉政專員及前申訴專員黎年為委員,其獨立性毋庸置疑。我們相信,委員會定可不偏不倚地,獨立展開調查研訊。

 

水務署領導的專責小組和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的兩份報告,將為調查委員會提供參考,而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將會全面配合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研訊。

 

各位議員,今次事件揭示了各相關界別對食水含鉛問題以及鉛對健康的影響等方面,認知不足,因而導致公屋食水供應系統建造和供水設施監督的制度有不足之處。我們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採取適當的改善措施,以全面保障市民食水安全。事實上,相關部門絕不敢怠慢,已推行多項改善措施,即時回應問題。我亦已要求水務署,全面檢視涉及保障食水安全的相關事宜,包括就固定熱水罉和飲水機這些用水器具的規管事宜。

 

要減低食水中含鉛的水平,需要政府、發展商、建築承建商、認可人士、持牌水喉匠、水喉工人、水喉和裝置供應商、業主、物業管理公司和用戶等所有持份者的共同承擔和努力。為了加強市民就食水含鉛和相關健康建議的認識,我們積極加強公眾教育。我們印製了一本《香港的食水供應:減低食水含鉛》的小冊子,發送到受影響公屋的每個住戶,並上載於網頁,及存放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和房屋署各屋邨辦事處,供市民索取和參閱。政府新聞處特設專題網站,衞生署和醫管局亦分別拍攝了專題短片。

 

最後,我向各位承諾,政府絕不會迴避問題。現時,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正進行調查研訊的工作。就調查委員會將來提出的建議,我們必定會認真研究和跟進,包括考慮修訂法例或推出行政措施,以完善我們的制度。驗水和驗血的工作將持續按部就班地進行。我們亦會繼續小心聆聽各位議員和各界的意見,並向傳媒及公眾交代事件的發展,採取所有適當行動,以保障食水安全。

 

剛才范國威議員和何秀蘭議員都提到責任誰屬這個問題,我相信稍後發言的議員都會在這方面表達意見。我會在總結發言時再作回應。

 

鑑於以上各項跟進、調查和檢討工作,我們認為立法會無須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設立專責委員會以調查食水含鉛事件。我呼籲議員反對范國威議員的議案。

 

多謝主席。

 

(以上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10月14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范國威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提出的議案的開場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