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評論
撥款延誤影響公共服務
201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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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
財政司司長在2月26日向立法會提交《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為政府和資助機構提供恆常的營運開支,支付向市民提供福利的開支,以及落實預算案內的各項新建議。立法會在3月19日通過臨時撥款決議,讓政府在《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前有資源維持正常運作。由於臨時撥款只足以維持政府約兩個月的運作開支,撥款條例草案若不能如期於五月中通過,我們預期多個政策局和部門將在6月份不同時間出現資金短缺情況,影響遍及醫療、教育、福利、環保、法治,以及各項關乎民生的公共服務。
同時,臨時撥款一般不用作支付未經立法會討論的新政策或新措施。故此,撥款條例草案若受延誤,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的、並須經財務委員會個別審議的各項撥款建議也會被拖延。這些建議包括︰
(一)撥款37億元,以代繳一個月公屋租金,以及額外發放相當於一個月標準金額/津貼額的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
(二)向資歷架構基金注資10億元;
(三)向攜手扶弱基金注資4億元;
(四)撥款1.3億元,為零售業提供人力培訓及發展課程;
(五)撥款1.44億元,讓職業訓練局針對人力需求殷切的行業,以先導形式推行職業教育和就業支援計劃;以及
(六)撥款一億元,推行獎學金計劃,為具備多元卓越才能的中學畢業生提供資助學士學額。
撥款條例草案旨在為所有公共服務提供資源,也是超過100萬福利受助人、數以十萬計資助機構員工和公務員、數以千計服務供應商及其員工的主要收入來源。如果公共開支受到延誤,對整體經濟、消費環境、不少家庭的狀況均會造成壓力,後果可以相當嚴重。
事實上,政府自從個別立法會議員於四月初提交了合共超過1,900項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以來(及後經立法會主席裁決容許當中1,192項可提出),已透過不同方式和途徑,向立法會所有議員,及廣大市民解釋撥款條例草案須於五月中通過的原因,以及因拉布而延誤通過的後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於4月9日致函立法會秘書長,提出政府對修正案的意見及闡述和分析修正案的效果。財政司司長亦於4月17日致函立法會主席,表達及時通過《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對香港的重要性及解釋《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須於5月中前獲得立法會通過的原因。
政府尊重立法會對撥款條例草案的審批權。由條例草案在2月26日提交立法會審議至4月29日期間,政府一直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包括:
(一)答覆議員在特別財委會會議提出的共6,660條初步書面問題及232條補充問題(歷年數量之冠);
(二)出席共20節合計約30小時的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及
(三)分析多項議員修正案的效果和向立法會反映政府的立場。
為應付撥款條例草案不能如期於5月中獲得通過而令政府在六月份開始面對資金短缺的情況,我們已要求所有政策局及部門緊密檢視其下共83個開支總目於5至6月的現金流情況,以便制定應變措施。根據去年的經驗,一些受資助機構,如醫院管理局、八家受資助大學等的撥款可能會出現延誤,這些機構可能需要動用儲備,以維持日常運作。
《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的審議於4月30日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由於有1,192項修正案需要處理,我們擔心審議工作會比去年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完成。我們會繼續向立法會各位議員解釋《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須於5月中前獲得通過的重要性,以爭取他們支持,盡快通過草案,避免公共服務受到嚴重影響。
至於有數位議員繼去年後,再一次企圖以「拉布」的手段阻礙預算案通過,以達到他們的一些訴求,例如「全民派錢」和落實全民退休保障,我們對此並不認同。政府制訂政策時,均需要經過詳細的討論和研究,以及得到社會的廣泛共識。我們絕不會因為「拉布」的壓力而與這些議員就他們的訴求「討價還價」,並倉卒推出政策。
(以上是4月30日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就林大輝議員的書面質詢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