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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評論

律政司捍衞法治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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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代主席、各位議員︰
 
首先多謝各位議員就法治和律政司工作範疇所發表的意見,鑑於時間關係,我只會就幾方面的意見作出扼要回應。
 
第一方面是有關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中心的措施,施政報告第31段開宗明義指出,特區政府將會繼續積極推廣香港的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律政司在這方面的重點工作包括成立一個新的委員會,名稱暫定為「仲裁諮詢委員會」,就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仲裁服務中心的發展和推廣,探討往後的策略和作出整體的調整。
 
在日前的辯論期間,有議員曾提及律政司希望成立的「仲裁諮詢委員會」,表示擔心委員會會否被用作拖延發展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藉口,我可以肯定地正面回應,律政司絕對沒有意圖將即將成立的「仲裁諮詢委員會」作為藉口,從而拖延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發展。相反,律政司一直與業界保持緊密聯絡,積極在香港、內地、海外推廣香港的仲裁、調解和其他相關服務。計劃成立的「仲裁諮詢委員會」,成員將來自法律專業、仲裁界的人士、主要仲裁機構的代表,以及其他相關持份者。諮詢委員會將有兩項主要職能,第一項是考慮在亞太區推廣香港仲裁服務而持續推行和新推行的措施,並就該等措施提供意見及作出協調,這樣做有助各方面舉辦的多項推廣活動,可以為香港法律界或仲裁界帶來最大的裨益和協同效應。
 
委員會第二項主要職能是提供一個平台,討論法律或仲裁界就香港作為區內主要仲裁中心的定位所提出的事項,包括推廣香港的仲裁服務。我們相信委員會將有助協調律政司和相關持份者的推廣工作,同時可以令律政司更掌握本地、內地和國際仲裁界的新發展,有助規劃新的推動工作。
 
郭榮鏗議員在他的演說中提到發展香港作為仲裁中心的相關事宜,建議向香港的仲裁機構提供更多資源和其他方式的支持,律政司原則上支持這個政策方向,實際上亦會在律政司能力範圍內盡量提供協助。郭議員亦提及仲裁服務在內地,包括前海和南沙的發展,郭議員認為香港仲裁服務的強勢在香港,所以應集中在香港發展仲裁業務和相關服務,我希望郭議員和其他立法會議員明白兩點。第一,律政司並無忽視仲裁界在香港的發展,但認為不可以忽略在內地重點城市和海外重要地區的發展。第二,推動仲裁服務在前海、南沙等內地城市的發展,並非律政司獨斷獨行的措施,而是因應法律界和仲裁界意見而推行的政策。此外,因應上海自貿區的成立,以及內地其他地方亦可能在未來成立類似的自貿區,香港仲裁服務在內地的發展,業界和律政司都認為需要探討新方向。
 
第二方面我希望作出回應的,是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在處理刑事檢控工作時,律政司的檢控人員是獨立和專業地履行基本法第63條的憲制責任,確保刑事檢控工作不會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因素影響。近日就李慧玲事件,有很多傳媒報道,當中甚至有報道說,有個別人士指稱律政司在去年就涉及某一位傳媒人士提出的刑事上訴,背後有政治原因。我希望在此明確向社會大眾和各位立法會議員指出,該上訴決定完全基於法律觀點的考慮,也是當時的刑事檢控專員在考慮處理該刑事案件的獨立外判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所作出的獨立專業決定。換言之,該上訴決定絕不涉及任何政治因素,亦不可以與新聞自由扯上任何關係。
 
第三方面我想回應的是有關政改的問題,我希望用兩點回應剛才議員提及的一些事項。
 
首先,我希望再次強調,特區政府絕對有誠意推動政改工作,諮詢並非指稱或所謂的「假諮詢」。我在農曆年前在報章的撰文,討論「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目的絕非扼殺政改的討論空間,相反是希望從法律角度提出相關觀點,從而令社會各界就政改的討論能更加全面、更加持平、更加包容。
 
第二,任何地方政改的問題都有政治考慮,但亦有法律角度,兩者不可或缺。就香港特區這個情況,基本法的憲政性質和法律條文必須得到充分尊重和落實。因此,當我們三位政改諮詢專責小組成員討論法律議題時,絕非以法律包裝政治,而是希望社會上的討論不會偏離基本法,我亦不希望日後再有人以政治的晃子,遮蓋違反基本法的建議。
 
梁繼昌議員提及法治的問題,問及香港特區政府有否執行英國著名大法官Lord Bingham《The Rule of Law》那本書裏提及法治的要旨,我的答案很簡單。第一,我完全理解和知悉Lord Bingham就法治的說法,其實在去年年底一次我參加年青人的活動時,我最後特別向當時的年青人介紹Lord Bingham這本著作,希望他們多些關注法治的事情。第二,律政司一直致力維護法治,無論在提供法律意見、代表政府進行訴訟、處理刑事檢控工作,或者是草擬法例條文這些相關工作,律政司一直以維護法治的大原則為最終依歸。另外,我們的司法覆核制度亦可以確保政府依法施政。法治不是一個口號,亦不應停留在一個口號的層次,而應該整個社會,包括政府和各界,以實際行動維護我們的核心價值。正如律政司過往多次強調,律政司會以身體力行的方法,捍衞香港的法治。
 
陳家洛議員在發言期間提及郝鐵川先生昨日一篇文章,更加質疑我作為律政司司長為何不公開回應,質疑我是否默認郝鐵川先生的觀點。若依據陳議員的邏輯,我想我不能不回應陳議員的指控,否則他可能再次以為我默認他的觀點。我的回應很簡單很直接,我不認同陳議員扣帽子性的言論。
 
梁國雄議員問及基本法的修改問題,亦提及我們會否如實反映在政改諮詢期間所有收到的民意。正如我們小組以前在多次場合提到,我們在諮詢期結束後,一定會如實反映香港市民的意見。
 
最後的提問是關於我主持的性別承認小組的工作。不錯,上次在委員會會議時,我曾說當時未開會,所以不能交待工作時間表。現在我可以向本會各議員報告的情況是,我們已進行了第一次會議,我們的決定是各委員,包括政府人士,會各自首先將所有涉及性別承認可能會影響的法律問題,列一張最詳細、最全面的清單,希望在下一次會議可以包括所有大家在不同方面可以想到的法律問題,然後用該清單訂一個時間表,希望盡快就不同方面作出全面比較研究,亦希望與相關持份者可以見面。
 
代主席,本人謹此陳詞。
 
(以上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月14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五節:管治、政制發展及地區行政)辯論的致辭全文。)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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