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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協助行政長官,督導指定的決策局的工作,並在確保政策制訂和實施的協調上擔任重要角色。

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公布法律、決定政府政策,並發布行政命令。

關愛基金不拘一格以人為本

2010年10月15日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

     在剛發表的《2010 - 11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宣布成立關愛基金,推行扶貧工作,援助基層市民。這充分體現了施政報告「同舟共濟、繁榮共享」的主題。

 

     按照我們的構思,特區政府和商界將各出資50億元注入基金。我們會在聽取各界意見後,確立基金的運作模式和相關細節。當此醞釀階段,我先提出幾點不成熟的想法,供各方討論指正,協助我們整理思路,調校焦距。

 

     首先是為甚麼需要成立這樣1個基金。

 

照顧「漏網之魚」

 

     數十年不斷積聚完善,香港逐步建立了1套比較健全、成熟的社會保障制度,政府通過直接或資助非政府組織的方式,編織安全網,使老有所養、幼有所依、病有所治、貧有所助。然而,任何安全網都難免有「漏網之魚」,一些基層市民未能納入安全網,又或者雖處身安全網卻又有一些比較特殊的需要未能受到適當照顧。他們可能是清貧學生、貧困長者、身罹頑疾或殘障的人士,可能是新來港定居人士或少數族裔,也可能是無法受惠於各種政府紓困措施的所謂「N無人士」。

 

     制度的轉變和完善 --- 姑且稱之為「補網」 --- 需要社會上有一定的共識,需要時間。關愛基金正好填補了安全網不能覆蓋的空間以及修補安全網所需的時間,使弱勢社群的基本生活受到保障,甚至為他們特別是青少年創造一些向上流動的機會。

 

絕非外判政府責任

 

     與此同時,我們也期望基金的運作能夠發揮識別作用,通過基金累積的援助個案,協助政府審視有哪些情況應該正式納入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制度內。

 

     換言之,成立基金的目的絕非將政府的責任外判,而是作為1種補充,並協助我們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第2方面是穩固的「三腳凳」合作模式,即民間、商界、政府的三方協作。香港目前面對的一些社會問題和因此而衍生的矛盾,並非單憑政府之力可以徹底解決。成熟的公民社會還要求個人和各種力量共同承擔對社會的責任,凝聚合力,各獻所長。尤為重要的是,三方抱着同舟共濟的信念,朝着同一目標,在扶貧的過程中共同合作,有利於消弭階層、界別之間不必要的猜疑甚至對立情緒,有利於社會的平穩均衡發展。

 

     我認為,基金的運作模式需要充分考慮以下幾點原則:

1、援助項目主要是以人為本、個案為本,盡量減少中間環節,減少行政費用,讓資源直接用到受助人身上。

2、援助項目不妨多元化。視乎資源和需求量,援助項目可以包括特殊藥物、食物援助、家居安老、青少年學習和拓闊視野等。只要用得其所,可以不拘一格。

3、要發揮「及時雨」作用,在確保基金妥善運用的前提下,精簡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

4、資金來源多多益善。除了商界捐款以外,可以考慮接受社會各界有心人的捐獻,凸顯民間的參與。

5、資金運用要靈活。基金的投資回報將是撥款的主要來源,但遇上亟需援助的個案,可以適當運用本金。

6、加強與政府部門和非政府組織的溝通和合作,避免重疊,利於轉介。

 

     當務之急,一方面是在商界籌措捐款,另一方面是加緊籌組基金委員會,並聽取社會各界對基金的運作模式以及援助對象和範圍的意見。

 

     基金委員會的組成應該有廣泛的代表性,除了有關範疇的政府代表外,還應該邀請商界、專業、社會福利、教育、醫療、學術等有關界別的代表加入,借助他們的專長、經驗、網絡,充分發揮基金的影響力。

 

     此外,我已要求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認真審視按現行政策未能提供援助而又有實際需要的一些例子,供委員會參考。

 

     如此大規模的民、商、官三方合作是嶄新的嘗試,需要我們以魄力、創意和關愛之心去走出一條新的扶貧之路。我相信我們不乏同路中人,也相信只要我們秉持相同的信念,這條路會愈走愈寬、愈走愈平。

 

(以上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10月15日在報章發表的文章。標題和分題為本網站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