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主動巡查闡釋最低工資
2011年05月18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說,為配合《最低工資條例》的實施,勞工處主動視察各行各業的工作場所,並對低收入行業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
他說,勞工督察巡查時,會向僱主及僱員解釋條例的規定,如發現違例事項,會要求僱主採取符合條例規定的適當措施,包括向僱員支付未達法定最低工資的工資差額。
張建宗今天(5月18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議員梁國雄的問題時說,勞工處亦會加強宣傳勞工處的投訴熱線(2815 2200),鼓勵僱員舉報涉嫌違例個案。勞工處會即時跟進所有投訴,並對蓄意違法的個案,採取執法行動。
他重申,基於個別行業及企業的情況,不宜一刀切立法把用膳時間、休息日及其他休息時間定為有薪;僱主亦不可單方面更改僱傭條款,否則僱員可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向僱主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