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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勞工處旨在改善人力資源運用、促進職業安全與健康、促進和諧勞資關係,並改善和保障僱員權益。

勞工處招募認可評估員

2011年03月16日

     勞工處現正招募認可評估員執行生產能力評估的工作,以配合5月1日起實施的法定最低工資。合資格人士可由今天(3月16日)起至3月31日提出申請。申請詳情可瀏覽這裡

 

    《最低工資條例》確立了殘疾僱員與健全僱員同樣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顧及到一些殘疾人士可能面對就業困難,條例提供特別安排,讓他們有權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從而釐訂他們應獲得的工資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訂的薪酬。

 

     為防止安排被濫用,提出生產能力評估的權利屬於殘疾人士,而非僱主。獲認可的評估員將可在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實施起,為殘疾人士進行生產能力評估。在按要求完成每宗生產能力評估及相關行政手續後,認可評估員將會獲發2,000元的津貼。

 

    《最低工資(擔任認可評估員的準則)公告》指明,認可評估員須為具有一定年期,提供關乎殘疾人士就業的職業康復或其他相關服務經驗的註冊職業治療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社會工作者或職業康復從業員。

 

     所有合資格的評估員申請人,須圓滿地完成由勞工處安排使其成為認可評估員的訓練。認可評估員的資料將載列於認可評估員名冊上,讓希望進行評估的殘疾僱員,從名冊上選擇任何一位認可評估員以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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