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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內地單親家庭需顧及香港利益

2016年06月29日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政府明白有內地單親母親遭遇特殊家庭困難,入境事務處處長雖可對特別個案考慮行使酌情權,在既定政策以外批准個別人士留港,但此考慮必須顧及香港整體利益。

 

黎棟國今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葉劉淑儀的提問時指,對於不符合入境政策的個案,入境處處長必須謹慎處理,考慮個案是否具備獨特和強烈的人道或恩恤理由。

 

他指,對於因為港人丈夫辭世、離婚或其他原因而不再符合「單程證」配偶申請資格的內地單親母親,政府關注她們欲來港照顧未成年子女的訴求。

 

入境處會根據她們提出的要求和實際情況,向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反映和溝通,尋求內地當局體恤求助人的情況,酌情處理其來港申請。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對有關求助多作正面回應。
 

截至今年5月31日,入境處從立法會議員和不同團體接獲內地單親母親的求助個案約150宗,涉及約180名在港未成年子女。當中超過80名單親母親已因應個別個案情況獲內地當局酌情簽發「單程證」來港定居。其餘約70宗個案中,超過一半求助人已獲簽發「一年多次赴港探親簽注」,方便她們赴港照顧未成年子女。

 

黎棟國說,政府會繼續就內地單親母親的求助,向內地當局反映社會各界的訴求,並就個別個案與內地當局溝通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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