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依法處理旺角暴亂

2016年02月13日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說,《公安條例》第19條列明構成暴動罪的情況,警方調查旺角暴亂事件,認為有表面證據顯示一批人干犯該罪,按此提出起訴。

 

黎棟國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指警方對違法事件有責任調查和拘捕疑犯,並將蒐集所得證據呈交法庭裁決。

 

他重申,香港是法治社會,無人可凌駕法律,不能採用違法手段。

 

黎棟國又說,本屆政府對廿三條立法的立場始終如一,不會因這事件改變。

 

對於一名記者聲稱採訪時遭警察襲擊,他指警方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調查,再由交監警跟進。

 

至於在葵涌一個貨倉搜獲懷疑武器事件,黎棟國歡迎任何人士提供資料,指警方會按證據深入調查。



童叟無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