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
警方以最低武力驅散示威者
2014年12月01日
對於示威者昨晚和今晨試圖圍堵政府總部和堵塞龍和道,警方予以最強烈的譴責,指當中有人有組織和預謀製造混亂,與和平理性表達的原則南轅北轍。警方強調,由於屢勸無效,才用最低武力驅散他們。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今日表示,集結人士夾雜激進和滋事分子,自製具攻擊性的盾牌衝擊警方防線,其間不斷侮辱和作出挑釁,並以撒胡椒粉和不明粉末、投擲雜物、噴射滅火劑等方式傷害警員。
由於多次勸喻和警告不果,警方以最低和相稱的武力制止暴力行為,包括灑水、使用胡椒噴劑、催淚溶劑和警棍等。
許鎮德強調,前線人員在重大壓力和挑戰下,保持專業,極度克制。
行動中40人被捕,包括35男五女,涉嫌盜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和非法集結等;17名警員受傷。
問到高等法院批准巴士公司申請夏慤道的禁制令和清場限期,許鎮德重申,警方尊重法庭裁決,會視乎法庭命令,配合原告人和執達主任的行動,但同時會考慮法律賦予的權力,確保公共安全和秩序。
他再次呼籲非法集結人士和平理性地撤離,切勿參與或被煽動作出激烈行為,強調警方有決心和能力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