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必須尊重和遵從法庭命令

2014年11月10日

律政司表示,無論個人意見為何,都必須守法和遵從法庭命令,否則會對法治帶來負面影響。示威人士應尊重和遵從法庭命令,立即移除所有障礙物。

 

對於區慶祥法官就三宗涉及堵塞旺角部分街道和中信大廈出入口的禁制令申請所頒布的判詞,律政司表示,已備悉判詞指示執達主任採取一切合理和所需的步驟,協助清理和移除障礙物,有需要時可要求警方協助。

 

判詞又指,警務人員有權拘捕和移走任何阻撓或干預執達主任履行職務的人,而被捕人士須盡早移交法院。

 

律政司表示,任何人試圖阻撓執達主任執行職務可構成藐視法庭罪,律政司司長會考慮對犯下這種刑事罪的人採取適當行動。

 

律政司指出,完全理解市民對香港政制發展有不同意見,但無論個人意見為何,均必須守法和遵從法庭命令,否則會損害法治。法治是香港社會賴以成功的基石,必須盡力維護和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