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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面具違法仍須負法律責任

2014年11月06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鎭德警告,示威人士不要以為戴上面具或以匿名方式作出暴力衝擊的行為,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他同時譴責滋事分子利用手機強光挑釁警員。

 

許鎭德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留意到有示威人士戴上面具乘搭港鐵,批評此舉會使其他乘客受驚和憂慮,影響公共安全和秩序。

 

他又提及昨晚在金鐘和旺角至少有五名示威人士被捕,包括一名18歲男子,他利用對講機指揮約百多名示威人士衝出金鐘道東行線,阻礙交通,其中大約50人是戴面具的。

 

旺角有持不同意見人士發生爭執,警員到場調解時,有激進示威人士用手機發出的強光照射,妨礙警員執行職務,也有人煽動他人衝擊警方。

 

警方再度呼籲市民遠離滋事分子。許鎭德指,不守法意識呈蔓延趨勢,佔領地區有人偷取鐵馬、水馬甚至偷電,並剷起路面磚頭,用以固定示威橫幅,做法缺德自私,損害本港治安。

 

對於有熱心市民和團體連日來對警方予以支持和鼓勵,許鎭德表示感謝,重申警方有嚴謹的機制審批捐款和禮物,確保不存在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