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10月25日發生的記者被襲擊事件,迄今已拘捕兩名61歲與56歲涉案男子。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其中一名被捕者涉嫌觸犯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刑事毀壞和普通襲擊罪,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希望目擊事件或知情者與警方聯絡,提供資料。
江敏強重申,警方高度關注以上暴力事件,強烈譴責有關行為。
他補充說,進行公眾活動時,有機會出現激進行為,或有滋事份子煽動在場人士情緒,製造混亂;此時警方的主要職責是維持現場秩序,保障公眾安全。
事實上,隨着非法霸佔道路持續,不守法意識有蔓延趨勢,蠶食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精神,情況令人憂慮。例如在金鐘一帶,便有非法集結者破壞公物,在交通燈上貼上圖案,誤導駕駛人士。此舉可能釀成意外,後果嚴重,不但自私,而且違法。
江敏強指,大部分香港市民均守法,絕不認同或接受以違法方式宣洩不滿,也沒有任何理由或藉口可凌駕法律之上。對於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定會公正執法。
他呼籲市民尊重別人合法、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勿作挑釁行為,破壞公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