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
支持警方維護社會秩序
2014年10月15日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警方9月28日處理示威人士強佔道路時表現克制,採用了適當武力,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事務,政府全權負責。黎棟國今日在立法會答覆議員質詢時說,警方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清楚指明所用武力為達到行動目的所須的最低武力。現場指揮官獲授權因應現場環境、整體情況和行動需要,就應使用的武力作專業判斷,無須每次請示。
他說,政府高層包括行政長官、他本人和警務處處長,一直密切監察形勢和事態發展,支持警方採取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社會秩序。
當日警方防線連續受嚴重衝擊,勸喻和警告無效後,使用胡椒噴劑阻止示威者的衝擊,減低在場人士受傷的機會。但群眾不斷增加,無視勸戒,繼續聚集並以暴力衝擊,情況相當混亂。
黎棟國指,不少示威人士配備護目鏡、口罩、雨傘和保鮮紙等物件,以遮蔽眼睛和身體,胡椒噴劑難起作用。
因此,警方別無選擇,有必要使用催淚煙,以即時制止示威者的暴力衝擊,並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製造安全距離,減少雙方受傷機會,避免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以至傷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