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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路須負刑責 警籲盡快撤離

2014年10月09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鎭德今日在記者會上引述大律師公會聲明,指參與佔領者必須尊重持不同意見人士的權利和自由,不應對社會造成過度損害或不便,並須隨時準備為此負上刑責。

 

許鎭德強調,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職業或身份都受法律約束,而非法霸佔道路是違法行為,警方有責任蒐證調查。

 

以旺角來說,集會人士不但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掛起巨型帆布,甚至有人在該處擺放睡床和床褥,顯示他們有意長時間非法霸佔該段路面。

 

他再次提醒,旺角仍是高危地區。連日的道路堵塞已令居民、商戶和運輸業者不滿,激發民憤,發生衝突的機會大幅增加。

 

許鎭德又指出,現時堵塞道路的障礙物與帆布、路牌、欄杆、燈柱等纏在一起,拆解需時,不能在短時間內讓緊急車輛通過,嚴重影響救援服務。

 

警方再次呼籲集會人士離開,並盡快移開障礙物,確保市民可獲適切的緊急救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