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投標小組委員會今日決定,對涉及興建食水含鉛量超標的11條公共屋邨的四個承建商和兩間有關公司,施加管制措施。
房委會將不會考慮這六家承建商由今年3月1日至9月30日共七個月期間提交的新建工程的標書。
六家承建商分別為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瑞安承建有限公司、有利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和保華建築有限公司。
上述最後兩家承建商分別與中國建築和保華建築營造有關聯,並且共同列入房委會一份同類別的承建商名錄。
投標小組委員會同時決定明日起,將中國建築、瑞安及有利從房委會優質承建商名錄組別上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