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不考慮僭建豁免費
2012年04月17日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不會考慮特赦有僭建物的新界村屋,亦沒有考慮以「容忍費」或「豁免費」來代替執法,否則會衝擊香港的法治精神,政府執法的決心毋庸置疑,會依法辦事。
林鄭月娥今天(4月17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當局完全沒有考慮過以所謂「容忍費」或「豁免費」來代替執法,因為以金錢來解決違規行為,並不符合香港法治精神。
對於有人指執法會破壞社會團結和諧,林鄭月娥強調,團結和諧建基於社會公平、公正及政府秉持公義,一視同仁, 如果處理新界僭建物時作出妥協及退讓,會對市區僭建物執法工作帶來重大衝擊,加劇城鄉矛盾,更不利香港社會和諧及團結。
她強調,村屋業主申報分類處理僭建物的方案合法、合理、合情,而且經過長時間與鄉議局及鄉事人士探討,得到社會認同及支持。
至於拆卸村屋僭建的較高樓層,會否影響下面樓層的結構時,她說,將由屋宇署專家評估,務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