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冀每年巡查150幢劏房
2011年06月16日
發展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屋宇署計劃由2011 - 12年度開始,展開3項新的大規模行動,包括全面清拆於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的僭建物、巡查失修的目標樓宇和劏房。
關於劏房,當局的目標是每年巡查150幢樓宇及對違規事項採取執法行動。至於僭建物和失修的目標樓宇的行動,每年目標的數目各為500幢。
為精簡對現有樓宇進行的執法工作,屋宇署將採用「屋宇統籌主任」的模式, 指定單一組別去為某一幢樓宇處理樓宇安全問題,包括處理投訴、就失修情況及各類僭建物採取一般執法行動等。
這個新的做法令主任更全面地掌握其負責樓宇的整體情況,提升屋宇署日常運作的效率。此外,樓宇業主就他們大廈的樓宇安全事宜或投訴,亦只需與單一組別聯絡,為市民帶來更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