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處推出新安排,容許合資格的純網上運作媒體進場採訪政府記者會和傳媒活動。
純網媒如屬真正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定期採訪和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可申請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收取政府發出的新聞稿和採訪通知。
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申請表和申請指引已上載政府新聞處網頁。
申請機構須提交在申請前三個月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
若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例如使用粗言穢語、擾亂活動秩序或示威,政府可能暫停或撤銷該傳媒機構的採訪資格,確保其他採訪媒體不受干擾。
處方會在新安排實施約六個月後作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