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會跟進調查獅子山懸掛大型標語事件,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該大型標語今日由消防處和民安隊人員移除,屬於證物,現時由漁護署保管。
漁護署指出,該標語之展示未經批准,而且面積龐大,一旦遇上強風而飛脫,會危及公眾安全,所以必須依法移除。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展示任何標誌、告示、海報、條幅或廣告宣傳品。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與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