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受惠: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約2,000名長者受惠放寬高齡津貼離港期限。
立法會
立法會負責制訂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監察政府的工作。
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公布法律、決定政府政策,並發布行政命令。
二千長者受惠離港寬限
2010年10月14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在《2010 - 11施政報告》建議下,高齡津貼離港期限由每年240天,大幅放寬至305天後,約有2,000名每年留港約60天的長者可直接受惠,每年可領取多10,027元的額外津貼,明年首季實施。
張建宗今天(10月1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估計目前約有40,000名領取高齡津貼的長者,長時間在內地居住或外遊。
《施政報告》提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取代「交通費支援計劃」,資助全港合資格在職人士的交通費,往返工作地點,每人每月600元,旨在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在交通費的負擔。
張建宗強調,新計劃比現有計劃規模及承擔更大,在未來兩個月制訂具體細節,年底前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詳情。
談到訂立標準工時時,他強調,這是個複雜的課題,必須謹慎處理,希望在任內推出研究方向的報告。其中1個考慮因素是低薪行業的中小企的承擔能力,尤其是政府尚未掌握《最低工資條例》如何影響中小企營運的實質數據。
他說,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很快便會向行政長官提交最低工資水平的報告;期望11月內把最低工資水平,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