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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津貼

老吾老: 《施政報告》建議,放寬領取高齡津貼的離港期限至305天。

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公布法律、決定政府政策,並發布行政命令。

安老事務委員會

安老事務委員會向政府提供安老政策的建議,配合政府「照顧長者」的策略性政策目標。

勞工及福利局

勞工及福利局負責制訂勞工與福利的政策。

高齡津貼離港期限增至305天

2010年10月13日

     行政長官曾蔭權宣布,放寬領取高齡津貼的離港期限,由每年240天,大幅放寬至305天。受惠長者每年只須留港60天,便可領取全年的津貼。新安排同時適用於傷殘津貼。

 

     曾蔭權在今天(10月13日)發表的《2010 - 11施政報告》中指出,由於現行政策正面對司法覆核,待情況明朗後,才考慮全面取消申請前後一切離港限制的未來路向。 

 

     他表示,由於正試行的「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反應理想,該計劃將會常規化,預計服務範圍在兩年內,由現時的3區擴展至全港;並考慮提供更多稅務優惠,鼓勵子女與家中長者同住,配合在家安老政策目標。



     當局明年大幅增加資助社區照顧長者服務的名額,明年初展開為正輪候護養院宿位長者「度身訂造」的家居照顧試驗計劃。

 

     為了妥善照顧老年癡呆症患者,當局將向資助安老院舍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發放補助金或增加補助金額,為患者提供更適切服務。

 

     曾蔭權同時宣布,預留10億元,以備根據檢討結果,延續或加強3年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當局現正進行中期檢討,預計本年底完成;並已要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研究,在設立長者退休生活津貼等法律、財政及技術問題。

 

     當局正與安老事務委員會共同研究,以新思維策劃未來長者照顧服務及資助模式。長遠而言,將循區域融合的角度,探討如何協助有意回鄉養老的長者。

 

     當局估計,隨着二次世界大戰後「嬰兒潮」人士步入退休年齡,本港65歲或以上的人口,將由目前約90萬,增至2030年的210萬,增幅等如同期總人口淨增長的9成。

 

     由於近年內地女性每年在港所生的約30,000個兒童,大都在出生後返回內地居住,曾蔭權說,已要求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未來聚焦研究這些兒童返港就讀、生活及由此而衍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