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今日刊憲,落實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的稅收寬減措施。條例草案3月16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建議包括調整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免稅額,基本和單親免稅額由12萬元增至13萬二千元,已婚人士免稅額由24萬元增至26萬四千元,料惠及193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稅收減少29億元。
另外,供養60歲或以上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由四萬元增至四萬六千元;供養55至59歲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則由二萬元增加至二萬三千元。至於父母或祖父母的住宿照顧開支扣除上限,由八萬元增至九萬二千元。措施料惠及60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稅收減少八億六千萬元。
另一項建議為寬減2015/16課稅年度75%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每宗個案上限為兩萬元。196萬名納稅人和13萬間法團及非法團業務受惠,估計令政府一次過減少189億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