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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羅馬尼亞簽訂稅務協定

2015年11月18日
簽署協定

簽署協定:  曾俊華(左)與羅馬尼亞公共財政部副部長Attila György(左二)就避免雙重課稅簽署協定。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日在布加勒斯特代表特區政府與羅馬尼亞就避免雙重課稅簽署協定。曾俊華說,協定闡明雙方徵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地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並進一步鼓勵兩地公司的營商投資。

 

按照協定,羅馬尼亞居民在香港所繳的稅款,可以從羅馬尼亞所徵收的相關稅項中獲扣減。香港公司從羅馬尼亞設立的常設機構所得的利潤,如果源自香港,在羅馬尼亞所繳納的稅款,可根據香港的稅務法例從香港所徵收的相關稅項中抵免,從而避免雙重課稅。


羅馬尼亞向香港居民徵收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會由16%降至最多3%。香港居民從羅馬尼亞收取的股息收入預扣稅稅率,也由16%降至最多5%。

 

香港居民從羅馬尼亞賺取的利息收入預扣稅稅率,只要香港沒有就利息收入徵收預扣稅,會由現時的16%降至0%;如果香港徵收利息收入的預扣稅,羅馬尼亞向香港居民徵收利息收入的預扣稅稅率則以3%為上限。

 

另外,香港的航空公司經營往來羅馬尼亞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香港利得稅,無須在羅馬尼亞課稅。羅馬尼亞也豁免香港居民就國際航運賺取的利潤繳稅。

 

這份協定是香港與貿易夥伴簽訂的第33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雙方完成批准程序後便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