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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牌審批過程符合各方面要求
2013年11月11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政府審批免費電視牌照,是根據一貫制度和法例要求,並按照程序公義,每一步都有香港資深大律師、律政司和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完全符合各方面要求。
梁振英今天(11月11日)會見傳媒時說,政府的審批過程,根據現行制度和法律,完全符合各方面要求。至於將來是否需要新制度和新程序,是將來的事。
他說,行政會議成員林煥光已經表明,建議檢討的是審批牌照過程,並非發牌決定。當局的審批過程,已恪守制度、法律和程序公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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