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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全面推行膠袋收費

2015年03月15日
準備就緒

準備就緒:  環保署人員到各區零售店鋪,向商戶派發宣傳物品介紹法例要求,提高他們對膠袋收費的認識。

為鼓勵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4月1日膠袋收費將全面推行。全港所有商戶,不論其業務規模和性質,除可豁免收費的情況外,在零售貨品時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便須向顧客收取不少於五角的費用,有關收費由商戶保留。

 

在首個月,對於未有遵守法例規定的商戶,環保署會先作口頭警告,如商戶未有糾正違規行為,才會採取執法行動。第二個月起,若發現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前將不會再作警告。

 

基於食品衞生理由而使用的膠袋,例如盛載無包裝、非氣密包裝、冰凍或冷凍食品的膠袋,可獲豁免收費。用於預先包裝的膠袋也可獲豁免,而隨服務提供的膠袋則不在規管範圍之內。

 

環保署表示,法例內訂出的豁免措施已充分照顧巿民日常所需和一般商戶的營商方式,並呼籲即使在可豁免收費的情況下,商戶或市民也應盡量少用膠袋。

 

新措施生效後,該署人員會巡查各區零售點,以顧客身分檢視商戶有否遵守新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可被罰款2,000元。

 

更多有關膠袋收費的詳情,可瀏覽環保署的專題網頁,或致電3152 2299查詢。



塑膠購物袋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