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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立法會負責制訂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監察政府的工作。

擴建堆填區延至2012年

2010年10月06日

     環境局今天(10月6日)向立法會提出決議,推遲《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的生效日期,由今年11月1日延至2012年1月1日。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面對3個策略性堆填區由2013年起陸續爆滿的情況,必須及早籌謀,為未來的廢物處理作好充分和全面的準備;並指出,社會對繼續妥善處理和優化香港的固體廢物處理的方向有明確共識。

 

     香港每天產生18,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其中約半數被回收,餘下的落入堆填區。在寸金尺土的香港,這樣單一的廢物處理方式,必須改變。

 

     邱騰華指出,繼續妥善處理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對維持香港的生活質素,確保香港作為國際先進城市的地位,尤其重要。

 

     由於將軍澳堆填區將於2013或2014年飽和,政府遂提出修訂令,以便借用清水灣郊野公園5公頃土地擴建堆填區。

 

     邱騰華說,環境局將在適當時候,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關於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撥款申請,並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相關的區議會。